詳細說明
第四中學鍋爐熱交換器招標采購公告
杭州第四中學鍋爐熱交換器競爭性談判采購公告
杭州市教育資產營運管理中心作為采購機構,就“杭州第四中學鍋爐熱交換器采購項目”公開征集符合條件的應標人,參加競爭性談判采購。具體如下:
1、采購編號:JYZC2011-21
2、項目名稱:杭州第四中學鍋爐熱交換器采購項目。
3、采購內容:杭州第四中學鍋爐熱交換器的采購,具體包括:設備的供貨、安裝調試以及不少于2年(含)的免費售后現場技術支持服務(質保期)等內容。詳見采購文件。
4、合格的應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注冊資本人民幣300萬元(含)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所提供的服務和貨物須為在我國境內合法生產和銷售的;
(2)具有較強的項目管理、技術服務和組織實施能力,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生產、配送和服務要求,并有良好的工作業績和履約記錄,能夠承擔本項目實施。
5、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6、領取標書:
(1)時間:2011年7月27日至2011年8月2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節假日除外)。
(2)地點:杭州市教育資產營運管理中心(華浙廣場9號白馬大廈裙樓5樓507室)。
(3)領取標書時必須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書、投標產品介紹、產品經銷資質有關證明、非本省廠家需有在杭州有分公司或常駐服務和技術支持機構證明(需提供本地工商等注冊資料)
7、應標、開標時間和地點:
(1)應標截止時間:2011年8月9日下午14:00;
(2)開標時間:2011年8月9日下午14:00;
(3)應標、開標地點:杭州市教育資產營運管理中心(華浙廣場9號白馬大廈裙樓6樓會議室)。
8、質疑和投訴:應標人如認為采購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發布公告之日起七個工作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應標人如認為采購過程和成交結果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應標人對采購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9、聯系方式:杭州市教育資產營運管理中心后勤服務部,聯系人:方老師,聯系電話:0571-85828639,傳真:0571-85828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