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說明
阿勒泰地區公安局交警支隊鍋爐房項目 (公開招標)
招 標 公 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阿勒泰地區公安局交警支隊鍋爐房項目已經阿地發改投資【2011】111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阿勒泰地區行署公安局,資金來自:自籌資金,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工程名稱:阿勒泰地區公安局交警支隊鍋爐房項目
2.2.建設地點:阿勒泰地區公安局交警支隊院內北側
2.3.工程規模:300平方米
2.4.計劃總投資額:150萬
2.5.招標范圍和內容:施工
2.6.工期要求:計劃開竣工日期:2011年11月25日至2012年5月1日,總工期:159天(日歷日);
2.7.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3. 投標人報名
招標項目投標人報名采取方式:以網上形式報名.投標報名起止時間為2011年10月27日至 2011年11月2日下午19:00整,逾期不予受理。(北京時間,下同)
4.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4.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
施工: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
4.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具備不低于建造員(含建造員)注冊建造員(師)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均須合格有效);
施工報名:請攜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證明資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原件、注冊建造員(師)證件原件及建造員(師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原件(本企業) 同時提供以上證件復印件一套(加蓋公章)
自治區外企業應具有外省隊伍進疆施工備案手續;
4.4.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擬采用的方式為: 資格后審 。當采用綜合評估法,且報名的潛在投標人在15家以上時,招標人可以在發售招標文件前,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凡報名合格的投標單位,請于上班時間上午09:30時至13:30時,下午16:00時至20:00分,到阿勒泰地區正昊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阿勒泰解放路3區70棟)購買招標文件;(具體時間以書面通知為準)。
5.2.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1500元,售后不退,圖紙在招標人處領取。
6.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標準:綜合評估法。
7.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新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網和阿勒泰地區政府網上發布。
8. 聯系方式
招標代理機構:阿勒泰地區正昊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解放路3區70棟 郵編:836500
聯系人:楊媛 聯系電話:0906-6265000 傳真:0906-626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