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發布的三次公告,現對以下內容進行變更:
原公告: 4.2 領取招標文件時需攜帶的資料:(10)投標人前一季度人員社保繳納憑證。
現變更為: 4.2 領取招標文件時需攜帶的資料:(10)投標人前一季度人員社保繳納憑證(需包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及失業保險)。
其余不變。
聯系人:吳經理 QQ:981697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