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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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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的名稱 | 永寧縣城控供熱服務有限公司持有的20蒸噸燃煤鍋爐 | ||
| 項目編號 | GR2024CQ1006839-3 | 轉讓底價 | 17.82 萬元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2-07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25-07-01 |
| 標的所在地區 |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永寧縣 | 資產類別 | 設備 |
本轉讓方現提出申請,將本資產通過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并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規則及配套細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2、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交易標的權屬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已設定擔保物權的國有資產轉讓,符合民法典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通過;
3、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4、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準確,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若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違約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設定的交易保證金金額承擔違約責任。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我方進行追償。
| 標的描述 | 永寧縣城控供熱服務有限公司持有的鍋爐20蒸噸燃煤鍋爐(僅包括鍋爐本體,不包括引風機、鼓風機、操作柜等相關附件) | ||
| 標的所在位置 | 永寧縣城控供熱服務有限公司內 | ||
| 轉讓底價 | 17.82 萬元 | ||
| 計量單位 | 個 | 數 量 | 1 |
| 是否存在租賃 | 否 | ||
| 是否存在質押 | 否 | ||
| 評估報告文號 | 寧正評報字[2024]第040號 | ||
| 評估基準日 | 2024-08-13 | ||
| 重要信息披露 | 無 | ||
| 標的踏勘聯系人 | 楊先生 | 聯系電話 | 18995053655 |
| 轉讓方名稱 | 永寧縣城控供熱服務有限公司 | |||
| 行為批準機構 | 永寧縣財政局 | |||
| 評估備案機構 | 永寧縣財政局 | |||
| 以下交易條件為轉讓的基本條件,是產權交易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受讓人在提出受讓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轉讓文件和產權交易合同的組成部分。 |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可在掛牌期內通過現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上報名(詳見網上報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兩種方式辦理報名手續,并交納相應保證金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信息披露期滿后第1個工作日24時前交納,以到賬為準)。意向受讓方須在信息披露期間前往標的現場踏勘標的物(踏勘時間為每個信息披露周期第六、第七個工作日,意向受讓方須至少提前一天向轉讓方進行預約并服從轉讓方的統一安排,踏勘聯系人:楊經理,19995439777),確認轉讓范圍及實物現狀后與轉讓方簽訂《現場踏勘確認書》,踏勘期間產生的費用或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均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意向受讓方憑已簽訂的《現場踏勘確認書》到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辦理報名事宜。 2、意向受讓方在報名后須持重慶聯交所出具的相關證明經拍賣機構(機構名稱:寧夏盛世開元拍賣有限公司;機構聯系人:楊經理,聯系電話:19995439777)辦理競買手續后(拍賣前一個工作日下午17:00截止),方取得競拍資格。若信息披露期間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采取協議方式以不低于轉讓底價成交;若信息披露期間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通過拍賣方式確定受讓方,拍賣時間:掛牌期滿后第四個工作日上午10點,拍賣地點:網絡拍賣平臺(https://paimai.caa123.org.cn/)。 3、為保護轉讓方和意向受讓方的合法權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轉讓方或拍賣機構原因,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出現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務費后,轉讓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1)提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未參加后續交易的;(2)在拍賣過程中以轉讓底價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舉牌的;(3)拍賣成交后,受讓方未簽署成交確認書的;(4)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及相關費用的;(5)各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6)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7)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或承諾事項的情形。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4、轉讓方未提供標的的合格證、購置發票等資料,轉讓方不負責提供轉讓標的相關文字和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說明書、數據等)。本次轉讓標的均嚴格按現狀(包括但不限于品質、質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讓方須實地踏勘詳細了解標的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標的現狀所涉及的一切風險后決定是否受讓,并按照國家規定使用。轉讓方與重慶聯交所不保證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質量、品質等,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和其他連帶責任。意向受讓方一旦提交受讓申請并按規定要求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標的現狀及相關約定的充分了解與認可,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功受讓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瑕疵等為由放棄受讓或拒付剩余交易價款,不以存在差異而影響交易結果,否則將視為違約。 5、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外的剩余交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因受讓方原因未在規定時限內簽訂合同或未在規定時限內全額交納交易價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轉讓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和終結交易,并將標的另行處置。 6、受讓方須在交易合同生效后3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5萬元一次性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轉讓方收齊全部價款及履約保證金后3個工作日內與受讓方在標的現場辦理移交手續,受讓方須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標的拆解、裝卸、運輸及清場工作。逾期未完成的,轉讓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和終結交易,并將標的另行處置。 7、若受讓方依約履行各項義務,無違約及違反安全、消防、環保等情況,在如期完成全部標的物的運輸及現場清理、場地恢復工作,并經轉讓方驗收合格后,轉讓方在收到受讓方履約保證金退還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8、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判斷自身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或相關政策規定要求的受讓主體資格條件,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讓主體資格條件導致的費用、風險和損失。 9、本次轉讓價格為含稅(增值稅)價。按稅務相關規定,轉讓方出具增值稅發票。受讓方須提供納稅人識別號等開票信息。 10、標的移交過程中和標的移交后產生的一切責任及費用(含標的保管、裝卸、搬遷、運輸、使用及在標的所在場地內產生的管理費、水費、電費等)均由受讓方自行負責。 11、意向受讓方須按照附件《承諾函》內容參與受讓。 12、本標的資料僅供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參考,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不負責標的移交,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和其他連帶責任。 13、項目的備查資料:資產評估報告。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5.00 萬元 | ||
| 交納截止時間 | 披露期滿后第1個工作日24時前交納,以到賬為準 | 交納方式 | 轉賬 | |||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拍賣 |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鶴鳴 | 聯系電話 | 186106125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