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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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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擬對建設項目環評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的公示
發布時間:2025-11-19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2025年11月19日生態環境局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F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6日(5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0513-89055091。
通訊地址:南通開發區宏興路9號,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環境局環評處,郵編226009。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建設項目概況 | 公眾參與情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申華化學工業有限公司遷出長江一公里安全環保提升項目(二期項目:年產7萬噸溶聚丁苯橡膠及鋰系聚丁二烯橡膠) | 江蘇省南通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申華路1號 | 申華化學工業有限公司 | 為了進一步適應市場需求、優化產品結構,申華化學工業有限公司擬投資 121000 萬元在新廠區預留用地實施二期年產 7 萬噸溶聚丁苯橡膠及鋰系聚丁二烯橡膠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二期產品生產裝置、罐區、污水站等。 | 公示期間,未收到對本項目有關的意見和建議。 | 1、廢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則,各類廢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建立完善的廠區雨污水管網。本項目生產廢水及生活污水經新建的污水站處理后,RO產水回用至循環冷卻水補水,濃水接管至南通能達水處理有限公司化工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脫鹽水制備濃水依托一期項目中水回用裝置處理(工藝為“過濾+超濾+反滲透”),反滲透產水回用至一期生產,濃水接管至南通能達水處理有限公司化工污水處理廠。接管總排口廢水污染物排放須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及污水處理廠接管要求,特征因子石油類、苯乙烯須滿足《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1中間接排放限值、表3限值要求,具體排放限值詳見《報告書》P82。 2、廢氣污染防治。你公司須高度重視廢氣污染防治,進一步優化廢氣治理工藝,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密閉生產、負壓等措施強化廢氣收集措施,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按照“應收盡收”原則進一步提高廢氣收集率。加強儲存、運輸、卸料過程中的環境管理,嚴格實行密封裝卸,選用先進設備,采用防泄漏管閥接頭,減少物料的跑冒滴漏。加強各類工業粉塵、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管理,強化惡臭氣體產生環節的收集治理。廢氣收集、處理效率、排氣筒高度不得低于環評要求。本項目生產工藝中低濃度含氧廢氣、輔料卸料房廢氣、TBC廢液排液房廢氣及二期新建污水站廢氣經收集后統一經二期新建RTO焚燒爐處理,處理后尾氣依托一期現有DA001排氣筒排放。其他高濃度無氧廢氣經二期新建TO焚燒爐+SNCR+余熱鍋爐處理,處理后尾氣經新建DA005排氣筒排放。DA001、DA005排氣筒SO2、NOX、顆粒物、環己烷、苯乙烯、甲醇、1,3-丁二烯執行《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5、表6限值,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32/4041-2021)表1限值。DA 001排氣筒氨、硫化氫、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DA005排氣筒氨(逃逸)參照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385-2022)表1中限值。廠界無組織顆粒物、非甲烷總烴執行《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7標準,氨、硫化氫、臭氣濃度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限值要求;廠區內非甲烷總烴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2標準。具體排放限值詳見《報告書》P79-P81。 3、噪聲污染防治。本項目通過合理布局、選用低噪機電設備、設備安裝減震墊、車間建筑隔聲及環評中提出的有效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4、固廢污染防治。按“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原則,推進廢物源頭減量和綜合利用,落實綜合利用措施或無害化處置出路,防止產生二次污染。本項目危險廢物廠內暫存場所須按國家《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江蘇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蘇環辦〔2024〕16號)等法律法規、規范要求設計施工、運行管理。項目產生的分子篩再生廢液、環己烷精餾釜殘依托一期廢液焚燒爐處置,其余危廢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分類貯存、及時處置,在江蘇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中申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控制標準》(GB 18599-2020)要求,完善一般工業固廢貯存場所,加強對一般工業固廢的堆放、貯存、轉移等管理,一般工業固廢的相關信息在系統中及時申報。 |
新增年產2000萬米環保再生針織面料項目 | 江蘇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新興路9號 | 南通遠吉織染有限公司 | 南通遠吉織染有限公司擬投資4490萬元在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現有廠區內建設新增年產2000萬米環保再生針織面料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依托現有廠房,引進高溫高壓溢流染色設備、水洗設備、定型設備等,對現有生產線進行提升改造;對現有中水回用系統進行升級,提升中水回用率,提升全廠綠色生產水平。 | 公示期間,未收到對本項目有關的意見和建議。 | 1、廢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則,各類廢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完善廠區雨污水管網。本項目產生的清洗廢水、氧漂廢水、染色廢水等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經廠區內廢水處理裝置處理后,部分廢水經中水回用裝置進一步處理后回用于生產,其余廢水與軟水制備反沖洗廢水一并接管至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接管廢水中總銻執行《紡織染整工業廢水中銻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3432-2018)表1中間接排放標準;其余主要污染物排放執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及修改單、原環境保護部公告(公告2015年第41號)中表2中間接排放要求和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要求;雨水排放須符合受納水體水功能區目標管控要求。具體排放限值詳見《報告書》第2.5.2.2章節。 2、廢氣污染防治。你公司須高度重視廢氣污染防治,進一步優化廢氣治理工藝,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密閉生產、負壓等措施強化廢氣收集措施,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按照“應收盡收”原則進一步提高廢氣收集率。廢氣收集、處理效率、排氣筒高度不得低于環評要求。本項目有組織和無組織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中表1、表3標準,有組織和無組織氨、硫化氫、臭氣濃度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相應標準。廠區內非甲烷總烴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2標準。具體排放限值詳見《報告書》第2.5.2.1章節。 3、噪聲污染防治。本項目通過合理布局、選用低噪機電設備、設備安裝減震墊、車間建筑隔聲及環評中提出的有效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4、固廢污染防治。按“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原則,推進廢物源頭減量和綜合利用。同時落實綜合利用措施或無害化處置出路,防止產生二次污染。本項目危險廢物廠內暫存場所須按國家《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江蘇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蘇環辦〔2024〕16號)等法律法規、規范要求設計施工、運行管理。項目產生的廢油、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須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規范處置并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及時在江蘇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中申報。綜合廢水污泥經鑒別后根據鑒別結果安全處置,在鑒定結果出來前按危廢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控制標準》(GB18599-2020)要求,加強對一般工業固廢的堆放、貯存、轉移等管理,一般工業固廢的相關信息在系統中及時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