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近日武城縣環保局和公安局、工商局、開發區管委會等多個部門執法人員組成工作小組,對城區禁燃區內10蒸噸及以下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鍋爐、爐窯和其他民用煤爐進行了現場調查。據悉,經現場調查,發現一些燃煤鍋爐使用單位仍在城區禁燃區內繼續使用高污染燃煤的鍋爐,環境執法人員現場下達了《責令拆除燃煤鍋爐決定書》,責令其限期內自行拆除燃煤鍋爐。據了解,2015年底之前,該縣將全部淘汰城區禁燃區內10蒸噸及以下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鍋爐、爐窯和其他民用煤爐,逐步減少煤炭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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