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014年9月,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呼和浩特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2013~2017)》。明確規定,到2015年底,城市建成區全面淘汰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難以替代的分散小鍋爐必須改用清潔能源;城市建成區、工業園區禁止新建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其他地區禁止新建1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據了解,2015年底臨近,呼和浩特市淘汰燃煤小鍋爐的三年任務未能如期完成,幾百家小鍋爐仍處運營狀態。
聲明:鍋爐信息網圖片及新聞版權所有,未經許可,請勿轉載,轉載請注明來源,違者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