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寧夏靈武市環保局就水洞溝水系污染事件做出處理,對污染責任方寧夏寶豐能源集團處以31萬元罰金。寧夏寶豐能源集團稱“全面負責”,并盡快制定治理水洞溝水系污染的方案。
11月27日,寧夏寶豐能源集團240噸高壓鍋爐發生故障,為防止管道凍裂,12月1日,企業將生產中的冷卻水排放,由于污水處理站運行不正常,造成廢水外泄,次日凌晨污水流入水洞溝景區的水系。污水造成水洞溝景區水系嚴重污染,清澈湖水變成紅褐色,湖水中大量野生魚死亡。
靈武市環保局對寧夏寶豐能源集團下達了行政處罰,責令企業限期整改,杜絕環境污染事件再次發生,并要求企業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對污染水體提出治理方案,對污染水質進行治理,盡快恢復水體功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處罰的最高上限,對該集團處以31萬元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