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云南省能源局聯合印發《云南省關于促進光伏發電與光伏制造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措施》由支持企業協同聯動發展、支持企業“走出去”、支持產業轉型升級3個方面10條措施組成,旨在推動云南省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建設昆明區域國際電力交易平臺
在支持企業協同聯動發展方面,《措施》提出成立省級行業協會、設立光伏產業基金、組織光伏產業交流研討等措施。包括積極支持成立省級光伏發電與光伏制造融合發展協會,由行業管理部門一并落實相關行業協會黨建工作和業務監管職責。鼓勵行業協會牽頭參與光伏制造、光伏發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等有關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并在省內及南亞東南亞等境外區域推廣應用。有條件的州(市)可通過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模式,設立“光伏發電+光伏制造”產業投資發展基金,重點支持引領光伏產業技術創新、迭代升級。
在支持企業“走出去”方面, 云南鼓勵企業結合主責主業,按照市場化原則,開展老撾、緬甸等境外光伏項目投資開發,研究通過現有資金渠道支持境外新能源電力回送,2028年實現完全市場化交易。支持省屬企業參照央企標準,研究確定境外能源投資項目資本金內部收益率。
《措施》明確,強化與周邊國家電力互聯互通,加快推進中老500千伏聯網工程,適時推進中越、中緬高電壓等級電力聯網項目,積極建設昆明區域國際電力交易平臺。支持境外光伏發電項目參與西電東送、云電外送等跨省跨境電力交易,提升互濟能力,促進跨省跨境電力雙向貿易不斷深入。
新能源成全省第二大電源
在支持產業轉型升級方面,《措施》提出支持上下游企業綠色融通發展、推進設備更新及高效組件推廣、促進退役光伏組件等設備回收利用、提升企業創新能力4條措施。包括支持光伏制造企業、光伏發電企業、儲能企業及大工業企業等聯合建設零碳工廠、零碳園區。對成為國家零碳園區、碳達峰試點園區、綠色低碳工業園區、生態工業園區等國家級綠色低碳領域園區和省級零碳園區的,通過省級有關專項資金予以支持。推動光伏制造企業與光伏發電企業實質性聯營。支持鼓勵硅料、硅棒、硅片、電池片、組件、發電等企業通過戰略聯盟、簽訂長單、技術合作、互相參股等方式建立長效合作機制,引導上下游企業融通發展。
同時,加快“云南省硅光伏綠色制造工程研究中心”“云南省硅材料綠色制造工程研究中心”等創新研發平臺建設,開展硅光伏關鍵技術研發和轉化應用。鼓勵硅光伏企業功能性總部組建研發機構,支持企業建設技術研發中心、產品檢驗檢測中心和精深加工基地,按照科技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等相關政策給予獎補。此外,積極爭取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或通過省級有關專項資金等,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對標國際領先水平更新升級一批生產設備。
近年來,云南省充分發揮綠色能源優勢,“風光水火儲”多能互補基地建設和“源網荷儲”一體化發展如火如荼,綠色能源、硅光伏作為云南“老三樣”“新三樣”的代表,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產業體系快速發展。其中,綠色能源可開發總量高達2億千瓦,約占全國的五分之一。云南清潔能源裝機容量突破1.2億千瓦,占比超90%,新能源裝機超5000萬千瓦,躍升為全省第二大電源。2024年,新增新能源裝機1612萬千瓦,電力總裝機突破1.5億千瓦;同期,云南綠色鋁、硅光伏、新能源電池產業“新三樣”增加值增長8.2%,帶動裝備制造業、高技術制造業增加值分別增長19%、17.7%,這樣的“綠色速度”,生動詮釋了綠色能源產業對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強勁拉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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