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監局今天下午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對新興鑄管集團新興鑄管股份有限公司“9·23”煤氣發電鍋爐特大爆炸事故的處理情況。
2004年9月23日16時,新興鑄管股份有限公司在建發電廠煤氣發電鍋爐在鍋爐點火瞬間,爐膛及排煙系統內發生煤氣一次性爆炸,致使鍋爐、管道、煙囪等設備垮塌,造成鍋爐等設備嚴重損毀,13人死亡,8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630萬元。經事故調查認定,認定該事故性質屬于一起特大責任事故。事故原因是在鍋爐不具備點火運行條件的情況下,操作人員違規操作,加之安全管理不到位所致。
對在該事故中負有直接責任的邯鄲電業科技實業公司調試隊鍋爐組組長張振山等3人,事故調查組作出建議司法機關立案偵察,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處理意見。對在該事故中負有管理責任和領導責任的李書浩等9人,建議分別給予撤消職務、行政降級、留黨查看等處分。同時,責成邯鄲電業科技實業公司、新興鑄管股份有限公司、邯鄲市電機工程學會作出深刻檢查,由省安監部門對兩公司給予經濟處罰。據了解,目前該事故相關責任處理已移交司法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