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鎮江市召開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專項整治動員大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鎮江市煙塵控制管理辦法》,決定今年對105個單位的126臺燃煤設施進行專項整治。
此次專項整治區域劃定為,市區東至谷陽路,南至官塘橋路、南徐大道,西至朱方路、潤州路,北至長江閉合區域;市主城區建成區范圍內具備天然氣供氣條件的區域。
根據我市統一部署,今年7月1日前,在禁燃區專項整治區域內,拆除、改造4蒸噸以下(含4蒸噸)燃煤鍋爐,推行集中供熱和天然氣、電、液化石油氣及太陽能等清潔能源,使城市二氧化硫、煙塵等大氣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市區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