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銅陵市對位于南部城區的大通鎮和橋南辦區域范圍的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生活鍋爐實施集中整治,對原有燃煤生活鍋爐進行拆除或改建為使用清潔能源及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據悉,為保障整治工作的全面性,該市對整治區域燃煤生活鍋爐開展了2次細致排查。通過摸排,納入整治的鍋爐共69臺,并于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治。累計完成改建鍋爐51臺,拆除18臺,撥付專項整治資金98.8萬元。為促進整治工作的快速推進,郊區還專門制定了獎勵政策,對提前完成整治工作的30戶獎勵了6萬元。據了解,該市對納入整治的鍋爐進行逐戶、逐臺調查,登記信息,確保鍋爐的真實性,避免有套取整治資金和獎勵資金的現象發生。對改建后的鍋爐,要求質量合格、燃燒可靠,符合環保要求。嚴格規范整治驗收程序,制定了《郊區燃煤鍋爐整治驗收表》,明確驗收標準和有關要求。按照“一臺一檔”模式建立了整治臺帳。組織人員現場逐臺進行檢查驗收,環境監察人員跟蹤監察。通過對鍋爐用戶的回訪,用戶的滿意率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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