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城市軌道交通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竣工,將有環境保護部門的驗收。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城市軌道交通》將于明日正式施行,此項標準為首次發布。
從環保部了解到的,另有13項環保標準也將同時正式施行。
據了解,關于城市軌道交通的驗收監測主要內容包括,對于軌道交通線路、車輛段、車站、停車場等地方要進行噪聲監測,軌道交通線路兩側及周邊敏感點要進行振動監測,變電站、軌道交通線路兩側及周圍敏感點要進行電場磁場、無線電干擾監測。
標在準中還細化出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項目驗收的頻次。特別對于噪聲,標準中規定,對于列車運行噪聲等要進行不少于2晝夜或者晝夜各兩次的監測,而部分敏感點的噪聲要采用24小時連續監測。
標準還要求,對于廢氣中的燃氣、燃煤鍋爐中的煙塵、煙氣黑度和燃料含硫量要監測兩天,每天3次,每次1至4個樣品,廢氣中無組織排放源則監測頻次更高,每兩小時一次。廢水的監測不少于兩天,每天4次。
在新的標準中還加入了對于公眾意見的調查,特別是在環境保護敏感區的居民、工作人員、管理人員等,要根據敏感點距工程的遠近及影響人數分布,按照一定比例進行隨機調查。
最后根據監測的結果、公眾調查的結果等綜合分析,簡明扼要地給出達標情況,列出環評文件規定的不足之處,并給出公眾意見。
